我区获评省法治工作示范区
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龙湾新闻网讯 近日,从区法治办了解到,2014年我区被省委授予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近五年创成省“平安大区”。据悉,目前我区还被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选申报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三个法治”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助推政府、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升,于2011、2012、2013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
以法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下发《龙湾区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区委、区政府决策机制,深化重大事项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程序、环节和时限进一步压缩。
创新出台一系列惠民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工程,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问题。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创新网格“三知一包五到家”工作机制,用好“平安通”和网格信息系统等平台,全力打造“平安网格”,2012-2014年,全区共调解成功8602件,调解成功率99.16%。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我区,大力推进全区物联网管控工作,大力构筑立体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建立“警灯工程”,确立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51家应急成员单位92个部门为联动成员,形成“一拨110、一呼百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柯露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