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关于调整土地登记(交易)办理地点的通告
温土资龙〔2015〕10号
为方便服务群众办理土地登记,提高土地证办理效率,从2月2日开始,原由我局高新产业园区管理所、中心区管理所、空港新区管理所办理的土地登记事项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5年2月2日开始,龙湾区蒲州街道(高新科技园)、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役权的初始、变更、注销登记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补(换)证登记等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登记统一集中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土地登记窗口办理。
二、宅基地调剂审批由龙湾区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办理。
三、因交易涉及划拨转出让审批,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登记中心办理。
四、无权源审核,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土地登记窗口受理。
五、从2015年2月2日开始,我局高新产业园区管理所、中心区管理所、空港新区管理所将停止受理土地登记业务。2月2日之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土地登记收件,将自动转至分局办理,当事人凭管理所出具的收件单直接到分局领取土地证。
六、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土地登记窗口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状元段)2060号;咨询电话:86551471
龙湾区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地址:龙湾区政府大楼东裙楼二楼;电话:86968265。
特此通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2015年1月26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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