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严查七类“吃空饷”行为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却照常领取工资等七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行为,我区将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其实施严查打击,尤其对典型案例要进行媒体曝光公开。
根据通知,此次治理范围将针对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市治理工作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核实。在检查核实工作过程中遇有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事项的,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此外,将在下个月进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科长章吉春表示,在前段时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曾开展过在编不在岗的清查,但这次‘吃空饷’排查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如何处理“吃空饷”恶疾?此次将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要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林佰露)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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