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创成省级示范文明城区
日前,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第五批拟命名表彰的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名单,温州市龙湾区名列其中。
2007年、2011年,龙湾区相继创成省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省级文明城区,今年,龙湾获得全市唯一一个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资格,并最终和建德、宁海、莲都等12个市(县、区)一起获得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称号。同时,龙湾区的永中街道、永中街道衙前村也获得省文明村镇称号。
近年来,龙湾区始终坚持全民动员抓创建,集中力量开展文化市场、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卫生、窗口行业、社会治安环境等多个专项整治活动,2012年获得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资格,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最终创成省级示范文明城区。
此前,我市的瑞安市、平阳县、鹿城区已创成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
陈智慧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