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龙湾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龙湾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扩面需要,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征集一批实习单位(新增)。
见习单位申报条件: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就业见习工作具有积极性。2、能够按时发布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信息。见习岗位应尽量适合毕业生实际,具有一定管理性、技术性和业务内容,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和提高其工作能力。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 3、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和培养。4、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作过程中的意外事故。5、能够按规定提供政府承担生活补助以外的见习毕业生生活补助等基本保障。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单位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名至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联系电话:86966758,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2)见习单位简介;(3)龙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2、龙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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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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