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家电延保服务“保”什么 消费者一头雾水
买家电购买延保服务,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然而,延保服务究竟都“保”了些什么,不少消费者往往不太清楚,陈女士便是其中一位。
5年多前,她在市区的“国美电器”购买了一台康泉热水器,并花了120元为它购买了延保2年服务。按照她的理解,这延保2年服务就是在“三包”期的基础上延长保修2年。近日,电热水器内胆坏了,她找到“国美电器”要求保修却遭到拒绝,才知道这延保2年服务的意思并非她想的这样。
陈女士认为当初购买时销售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遂就此向鹿城12315进行投诉。
投诉延保2年,竟不包括内胆
2009年8月,陈女士在市区温州大厦的“国美电器”购买了一台康泉热水器,价格1055元。据陈女士说,当时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她花了120元购买了延保2年服务。
今年12月,陈女士发现电热水器漏水,找人来检查后确定是内胆坏了。
陈女士称,在确认漏水原因后,她向康泉客服咨询电热水器三包期的相关内容,得知整机“三包”期为1年、内胆“三包”期5年。按照她的理解,当初她购买了延保2年服务,也就意味着整机保修期变为3年,内胆保修期为7年。如此算来,她的这台热水器内胆仍在保修期内。
但是,陈女士称,当她联系“国美电器”要求保修时遭到了拒绝,理由是延保2年服务只是针对整机延保2年,不包括内胆,让她倍感诧异。
由于认为当初购买时销售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陈女士就此向鹿城12315进行投诉。陈女士抱怨道:“最重要的就是内胆,若是内胆不延保,当初就根本不会花这120元钱。”
回应不同商品,延保内容不同
12月26日下午,鹿城12315调解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表示,延保服务是“国美电器”为给予消费者更多权益推出的服务,但不同商品,其提供的延保服务各有不同。像是彩电、冰箱等家电,其延保服务就包含整机和主要部件,但像是热水器这样的家电,其延保服务只包含整机,不包含主要部件。而这些条款如今在店内都有张贴,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也会作出详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浙江省“三包”相关规定,2011年之前购买的电热水器的“三包”期为整机1年、内胆3年,之后购买的才是整机1年、内胆5年,陈女士的电热水器是在2009年购买的,因此“三包”期为整机1年、内胆3年。因此,购买延保2年服务后,其整机保修期从1年延至3年,内胆保修期不变。按此计算,陈女士的电热水器早已过了保修期。
就陈女士称当初购买延保2年服务时,销售人员并未作出这么详细解释,该负责人当面表示了歉意。
经调解,“国美电器”最终同意以折扣价出售一台同款电热水器给陈女士,陈女士表示满意。
说法推荐延保,要说明具体内容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云总
家用电器的延保大多是商家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其提供方既有厂家,也有销售商,还有商家与第三方延保公司合作经营,或由专门的延保公司独自经营等。实践中,延保通常区别于“三包”的无偿服务,所以延保都要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费用,即延保费。
目前国家对于家用电器的延保尚未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但商家在推行这一服务时仍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对家用电器的“三包”政策等规定,负有依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义务。商家在向消费者推荐延保服务时应重点向消费者说明延保的提供方、延保服务范围、延保时间、关键零部件的价格等关涉消费者基本利益的事项,并应主动明示告知,商家如对前述内容未对消费者作出明确告知,当双方产生延保纠纷时,应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消费者在选购延保服务时,尽量选择由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延保服务,或者选择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第三方延保公司,一定要在准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不能仅听商家的一面之词,最好与商家进行书面约定,可参照“三包”规定,与商家签订延保合同或者要求商家出具延保证书,就延保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书面具体约定。同时,因家电使用年限一般都较长,还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和延保服务合同,以保存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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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1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