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王珏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24日温州市瓯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王珏玮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可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林国道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温沪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崇华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季建益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季建益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智阗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海严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炳岳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24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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