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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书不具法律效力 出家二十载的和尚起诉离婚

2014年12月16日 15:57:19来源:温州网字体:

  檀香袅袅,木鱼声声,这20年来,平阳的老林以和尚的身份在寺庙里过着清静的生活,红尘往事似乎已与他再无瓜葛。近日,一起离婚案件在平阳法院开审,坐上原告席的正是老林。这是怎么回事?

  老林今年已60多岁,事情还要从40年前说起。彼时的他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与村里的姑娘阿萍(化名)按农村习俗结婚,并育有多名子女。由于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吵架,感情渐渐疏远。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0多年,老林选择出家为僧,并按当地农村习俗写了份退婚书。几年后,儿女都各自成家立业,阿萍也慢慢接受了丈夫离家的现实。

  

  这20年来,老林一直在寺庙潜心修行,然而一件事打破了他生活的平静。今年,老林所在的寺庙在对僧侣进行户籍信息登记时,发现他与阿萍仍登记在同一户。寺庙早有规定,僧侣必须单独立户,户口内不能有其他亲属成员。

  于是,老林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办理分户,但是被拒绝了。由于他与阿萍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符合事实婚姻的成立要件。因此,即使当年他们按农村习俗以退婚书方式结束婚姻,但因退婚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认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解除。

  无奈之下,老林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经办法官通过走访村居调查,了解到双方确已分居20年,并无夫妻感情可言,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均同意调解离婚,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段婚姻关系最终解除。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婚书 离婚 老林 习俗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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