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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资局大楼被分割卖给职工 只有两户办出土地证

2014年12月16日 10:39:43来源:温州网字体:
平阳县鳌江镇原物资局大楼位于繁华的十字路口。

  

  近日,平阳读者余先生向《代表在线》栏目反映,他是该县鳌江镇新河中路231号5楼住户,最近去鳌江国土资源分局办事窗口要求办理土地证,被告知无法办理。

  余先生说,他觉得此事很蹊跷,因为他家所在的同一单元楼已经有两户办出了土地证,为什么第3户却办不出来?面对质疑,工作人员闭口不谈。他认为鳌江国土资源分局应该给个说法。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称,余先生的房子属于原该县物资局办公场所,当时整幢大楼未经土地审批。该局撤并后将大楼分割成套房转让给干部职工,之后绝大部分住户办出了房产证,但土地证未办。

  买房已10多年,土地证一直办不了

  12月10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来到鳌江镇新河中路,一幢大楼矗立在工商银行斜对面的十字路口,蓝色玻璃外墙上镶嵌着“平阳县物资局”6个字,原先的铜字已剥落,但字迹依稀可辨。

  该楼高5层,一楼是店面,二楼以上是住宅,共分A、B、C、D四个单元。余先生说,A单元有8户,其余各4户,共20户。这幢楼原先是平阳县物资局办公楼和干部职工宿舍。

  余先生于1996年前后从别人手里买来这套房子,面积约104平方米,当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2001年3月,原房东办出了房产证,双方结清了购房款余额。至于原房东是如何办出房产证的,余先生说,他没有过问,不清楚。

  “那时候,大家对办理土地证都不太重视。”余先生说,直到2003年,他觉得家住十字路口很吵,打算通过银行贷款再买一套房子改善居住环境,而贷款必须两证齐全,这才想起要办理土地证。

  余先生向邻居们打听办理土地证情况。一些邻居说,他们也想办理土地证,听说土地局在搬迁过程中丢失了这幢大楼的原始资料,导致住户无法办理土地证。

  当时,在平阳县国土资源局的一次局长接待日活动中,余先生联合其他住户反映了办证难的情况,遗憾的是后来一直没有下文。今年夏天,余先生因办理贷款需要土地证,去鳌江国土资源分局咨询,工作人员称这幢楼的土地证无法办理。

   20户住户中,只有两户两证齐全

  今年,余先生家对面的房子转手了,他与新邻居闲聊时得知对方的房子两证齐全。余先生不相信,邻居拿出了房屋土地证,这让他惊讶不已。后来,他打听发现还有一户也办出了土地证。

  余先生说,这幢大楼20户住户全部办理了房产证,而办出土地证的只有两户。他就此去鳌江国土资源分局问个明白,但工作人员却闭口不谈。

  12月10日,《代表在线》栏目记者陪同余先生来到平阳县鳌江新区联合审批局国土分局,咨询办理土地证之事。窗口一名办事人员听说是物资局大楼住户,马上回复“那幢楼不能办”。“为什么不能办?”“总证还没办下来。”

  随后,该分局地籍股股长陈杰解释:“好像是物资局把大楼卖给了干部职工,但没有通过房改办或国资局批准。按照规定,单位大楼属于国有资产,如果卖给职工应该有国资办批文。”

  记者问:“如果是这样,住户的房产证应该也不能办吧?”

  陈杰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记者再问:“如果整幢楼都不能办理土地证,为什么其中两户可以办,其他人不能办呢?”

  “这个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反正目前是不好办理,很麻烦的,要不然也不会拖到现在。”陈杰还说,听说局里接到一个信访件,领导正在处理这件事。

  陈杰所说的信访件,就是余先生于今年11月10日向“温州纠风在线”投诉的办证难一事。网站显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至今未办结。

  办公楼转让未经国资局审批

  这幢大楼是不是原平阳县物资局办公楼?当时该局把房子卖给干部职工有没有通过房改办或国资局批准?记者辗转联系上一名已退休的原平阳县物资局副局长周老伯。

  周老伯说,他于1994年至1998年期间在该局工作,1998年该局撤并为平阳县物资总公司,2002年划归县经贸局管理,目前该总公司相关资产已转交给县商务局管理。

  “我调到物资局工作的时候,大楼已经变卖了,目前只剩下3间房子,作为物资总公司的办公场所。”周老伯说,这幢楼原先是县物资局以及下属的机电公司、金属材料公司的办公场所,后来两家公司因经营困难,卖掉了一楼店面,同时把办公楼分割成套房转让给职工。

  周老伯表示,机电公司和金属材料公司的办公楼属于国有资产,当时转让给职工时,确实未经国资局审批。不过,那时候处置国有资产不像现在这样规范,不需要通过拍卖等严格的规范性程序。

  周老伯也听说了这幢大楼住户办不出土地证之事。原先的两家公司职工购买房子后,绝大部分已经多次转让,办理土地证愈发困难。周老伯认为,这件事应该由主管部门县商务局出面,与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住户的后顾之忧。

  大楼未批先建,属违法建筑

  12月10日下午,《代表在线》栏目记者来到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以住户身份向科长温从培咨询办证情况。

  温从培解释,原平阳县物资局办公大楼建造时未经国土部门审批,事实上属于违法建筑,因此无法办理土地证。

  记者问:这幢大楼是上世纪90年代盖的,那时候国土局已经成立了,而且大楼位于繁华地段的十字路口,当时怎么会盖得起来呢?

  温从培说,当年许多东西都很不规范,提这些已经没意义了。现在该局接到住户投诉很重视,要求鳌江分局着手调查,通过合适的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当时,确实有两户已经违规办出土地证,该局原分管副局长为此曾受到查处,最后被判刑了。

  这些土地证是否可以补办?温从培表示,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再加上联系不上原物资局下属的机电公司负责人,补办程序到底怎么走还未确定。如果按现行法律,土地尚未审批要上报省厅,先没收建筑物、审批后再回购,住户成本会很高。所以,该局打算在法律允许框架内,按照以前的相关政策办理,是否可行还要上报县政府审批。

  记者问:既然10来年前就被发现问题了,分管副局长也被处理了,为什么拖到现在还没解决,住户还要等多久?

  温从培表示,当时也想争取办理,原因可能是政策很难突破。现在已经再次摆上议事日程,但具体要等多久现在还不清楚。

  【温馨提示】

  今天上午10时,温州网邀请市人大代表余康杰,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力,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鳌江分局局长宋小彬,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温从培等嘉宾,就平阳县鳌江镇原物资局大楼住户办证难话题进行探讨,敬请关注。读者可以发布微博@温州网代表在线,或者拨打新闻热线88817266、88097055参与互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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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静] 
关键词:土地 土地证 大楼 物资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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