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蔡海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蔡海龙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建义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达武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占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郭瞿工贸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综合卫生填埋场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林明光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卢旭峰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郑翔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
王爵通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欧胜武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洪凯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崇福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晓千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房产管理处主任;
胡式华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张汉忠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吴建峰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审计局总审计师,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局长职务;
黄建珍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潘小林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广化路和双南线道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周金平同志的温州市瓯海仙丽侨乡文化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翁蔡恩同志的温州市瓯海仙丽侨乡文化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钟沛康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胡之豪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益正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叶青松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石德恩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国道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云毅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房产管理处(温州市瓯海区房产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免去周伦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号文件规定,王达武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