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3.5万农民将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以前靠种田吃饭,今后靠养老金生活,党的政策真好!”在区社保局大厅,家住海滨街道沙中村等着办理手续的刘女士的一席话,道出了失土农民享受了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后的愉悦心情。
刚办完手续的刘女士很激动,她说:“我今年52岁了,只要现在把手续一办,补齐不足的养老保险费,下月开始我就可以领1500元的基本养老金了。”由于先办先领的政策性质,最近,像刘女士这样来社保局办理手续的老人可谓人山人海,他们早在20天之前就预约了办理的时间,希望能够尽早享受到“政府红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离开了土地,失去了土地保障,但决不能让他们失去生活保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季建明坦言。
据了解,今年7月,我市出台《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区凡是已参加(享受)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生活补助)的村民不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申请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且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生活补助)缴费总额或者权益余额折算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后,到达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的,缴费不足15年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补足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开始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该项政策,事关我区5.56万名(其中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有3.5万名)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而群众关注度极高。
当然,面对一次性需要补缴几万元的“大额巨款”,很多老人并没有能力交齐。对于这些补缴养老保险费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可以凭社保局缴费核定单到龙湾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以未来的养老金收入逐月偿还。
同时,为应对井喷式增长的办理人数,区社保局根据自身业务经办和银行收费到账等承受能力,暂定每日办理人数150人次,以发号预约的形式有效疏导大厅人流量。截至目前,已经办理3540人。
据悉,该项政策至2015年3月31日前保持不变。2015年4月1日以后,仍将继续执行,办理条件不变,折算标准、补缴标准另行通知。(李希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