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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

细分信用等级 奖惩信息共享
2014年11月24日 08:53:42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企业信用高低,不止关乎这家企业的社会信誉,还会影响一座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近日,我市出台《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确立奖惩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实施、依法公正执行、责任主体明确的奖惩原则,助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司法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服务机构等根据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对其依法联动实施奖励性或者惩戒性措施的行为。

  如何确立企业信用的奖惩对象及界限?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企业信用档案将按规定将企业分成A、B、C、D四类。其中,A类企业有荣誉信息,且无失信信息;B类企业无荣誉信息,且无失信信息;C类企业有两条以内失信信息。

  据悉,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将对信用A级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包括免除国税部门的税务稽查、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税服务等。对信用C级企业,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将在部门惩戒的基础上,依法采取惩戒性措施。具体包括:列入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撤销其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金融机构可按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原则,对其提高贷款准入门槛或者拒绝贷款;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 (见习记者 王晴)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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