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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10月30日温州市瓯海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叶青松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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