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创“河道检察官制”
龙湾新闻网讯 近日,区检察院在某企业发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后,立即启动“河道检察官”工作机制,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点,提出9条侦查意见。同时,与该河道对应的检察官跟进开展同步调查,依法出具两份检察建议,督促案发企业整改及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履职。
据悉,我区推出的“河道检察官制”,是对口处置涉及“五水共治”违法违规问题的创新做法,截至目前已批捕环境污染案、水污染犯罪案件16件37人。
“案管部门一受理公安部门移送的环境污染案件,我们的‘河道检察官’就会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有无存在监管不到位、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现象。”区检察院预防科科长叶挺告诉记者,“河道检察官制”主要是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对破坏环境犯罪案件和环保案件民事的诉讼监督。
根据公安部门已上送的涉及“五水共治”的案件情况,“河道检察官”定期巡访相关河道治理情况,收集信息,切实解决案件中存在的不妥问题。同时,“河道检察官”还肩负严查环境污染事件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和预防环境工程建设、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
目前,我区每条区级河道都配备了1名“河道检察官”,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负责对各河道辖区的职能部门协调、监督,确保各项治理河道措施落到实处。(李希赛)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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