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许建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许建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网络经济局局长;
姜方泽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网络经济局副局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副会长;
沈建锋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徐敏武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长级)、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云生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林海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项欣华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招商局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跃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何善晓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荣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王高博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郭瞿工贸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叶青松同志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义贤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灿霞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免去季淑忠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中方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号文件规定,姜方泽、沈建锋、林海等3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201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