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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10月16日 09:46:23来源:龙湾区委组织部字体:

 为充实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特在温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1、检察官人选:2名,男女各1名;
  2、司法警察人选:1名,限男性。
  二、选调对象
  温州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20日后出生);
  3、检察官人选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警察人选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刑侦专业或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作满三年以上。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需5年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时间计算至2014年10月20日);
  四、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2、报名地点: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9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6387019,传真:0577-86387016。联系人:李倩雯。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zjwzlw.jcy.gov.cn/下载填写),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盖章(龙湾区以外的报名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当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法律职称任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校对章);
  (3)近期正面单寸彩色免冠照三张;
  4、报名方式:报名者持以上相关材料至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本人,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笔试
  注重对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入总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并在龙湾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编:325058
  联系人:张晓慧 李倩雯     电话:0577—86387020
  86387019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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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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