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瓯海区委关于丁建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委决定:
免去丁建勇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吴雪梅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徐海严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朱学进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陶琼伟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金琳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昶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寿训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珧珽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周才静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丁建忠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郭瞿工贸新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金守信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仙丽侨乡文化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启飞同志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晓东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黄建春同志的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管川同志的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金声众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广化路和双南线道路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2014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