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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瓯海区委关于姜振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4年10月09日 09:02:42来源:中共瓯海区委字体:

区委决定:

  姜振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余秀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贾晓青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峰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号文件规定,余秀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2014年9月21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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