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月销售额低于3万元 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
继上半年推出小微企业所得税“打5折”之后,我市部分小微企业再迎利好,10月将进入增值税、营业税的“免税季”。记者昨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将被纳入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范围。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扩大税收优惠,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鹿城区某五金厂是我市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马先生昨天在得知新消息后,向市国税部门求证。国税部门为马先生算了笔账:马先生的五金厂刚由个体转为个人独资企业,月销售定额为2.96万元,政策实施后,每年可以减免1.07万元的税额。
据市国税部门测算,政策实施后将使全市国税部门所辖的近2.5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纳税人受益,预计年减免企业增值税4260万元。“从2万到3万,这一改变免除的虽然可能只是几千元的税额,但对小微企业来说也减负不少。”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国税局也将继续通过各项举措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扶持力度。陈超通讯员马海江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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