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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08月19日 12:34:54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温政干〔2014〕39号

  鉴于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决定:

  原任的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等职务名称相应更改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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