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骆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14〕37号
鉴于温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市劳动教养学校)已撤销,保留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骆舟为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任命陈昕、高永森为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
原任的温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市劳动教养学校)所长(校长)、副调研员职务同时免去。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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