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鲍小瓯等任职的通知
温政干〔2014〕36号
鉴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鲍小瓯为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高金纯、郑祖洪、吴宇东、陈杰、王建伟为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胡黎芸、陈育槐、陈云源、周星藏为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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