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档网店卖香烟 非法经营双双获刑
如今,网店经营的商品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有些商品却不能在网上销售。日前,乐清一对夫妻因为在淘宝网店卖香烟被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刑,丈夫梁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妻子赵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梁某和赵某是乐清虹桥人,30多岁。几年前,夫妻俩以妻子赵某的名义注册了一家网店,经营温州特产、皮鞋和化妆品等商品。梁某的母亲在当地开便利店,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平时散卖一些香烟,偶尔会有些库存。后来,梁某开始把香烟挂到网店出售,如果有人下单,就从其母亲店里拿货。
后来,见网店生意不错,梁某又从其他便利店收购香烟,供货给网络客户。而妻子赵某偶尔帮助其接电话和改价格。去年12月,梁某、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乐清法院认为,梁某、赵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内部网交易平台上进行的烟草交易行为外,其他网络售烟行为都是违法的。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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