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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摩托车上瓯海大道拉风 路遇交警一次性被记24分

2014年07月22日 13:58:06来源:温州网字体:

  开着沙滩车上高架拉风,驾驶证分不仅被扣光,还“欠”了12分呢。昨天,一辆四轮沙滩摩托车上了瓯海大道高架后被交警截获,驾驶员叶某因准驾不符、车辆无牌将一次性被记24分。

  昨天中午11时许,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柯受勤、教导员洪亮巡逻至瓯海大道建中街入口上匝道口时发现,一辆平时只能在海边沙滩上开的沙滩摩托车,居然开上瓯海大道高架,往市区方向疾驰,随即,民警将其截停。

  被交警拦下的叶某一脸迷惑,在民警告知这种车辆不能上路行驶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叶某是永嘉楠溪江旅游景点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天,他在龙湾区永中找人购买了一辆二手的四轮沙滩摩托车,准备运回景区经营。由于一时间难以找到合适的车辆来运它,突发奇想的他,竟然决定自己将这车开回去,顺便还可以试试车子的性能,不想上路没多久就被查获了。

  经查,虽然叶某持有机动车准驾证(C1证),但与所驾车辆准驾不符,加上该四轮沙滩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牌,交警依法暂扣该车。

  交警说,叶某将面临一次性被记24分的处罚,其中准驾不符记12分,机动车未悬挂车牌记12分。接下来,他需要重新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原来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沙滩摩托车作为景区“特种”车辆,只能在景区沙滩等特定区域内行驶,而不能作为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按规定被处罚。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交警 托车 摩托 摩托车 沙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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