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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男子利用信用卡套现诈骗3万元获刑

2014年07月18日 15:41:50来源:新华网字体:

  人民网温州7月18日电黄某没钱还信用卡。但他想了一招,不仅骗得他人代还信用卡,还诈骗了对方3万元。昨日,温州龙湾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黄某,男,42岁,温州市苍南县人,经商。2014年1月初,他的信用卡欠债已有5万元,还款日期日益临近,但他手头没钱。

  黄某说,2013年年底,他参加过平安银行组织的关于保险、信用卡之类的相关培训,明白信用卡还款规则上的一些漏洞。

  他想到了一招一石二鸟的计谋。

  2014年1月7日,黄某驾车接上卢某,到了温州市区火车站附近。卢某是黄某在酒吧认识的陪酒女郎。黄某只是告诉卢某,他去市区找人代还信用卡,想让卢某出面跟对方接洽。卢某不知道黄某的真实意图。

  黄某用手机QQ寻找附近的人,找到一位自称代人信用卡套现还款的女子。双方在QQ中当即商定还款信用卡5万元,收取1000元手续费。

  这名女子给了另一名男子曹某的联系方式。黄某就让卢某联系曹某,并将他的中信银行信用卡及1000元好处费交给曹某。

  当天晚上8时多,黄某收到短信提醒,5万元已还款成功。他立马到苍南钱库的一家电器行利用中信银行信用卡绑定的副卡直接刷卡套现3万元,并当即将信用卡主卡注销。

  不知情的曹某只来得及套现回2万元,想再套现剩下的3万元时,却发现所持信用卡被挂失无法再刷。

  2014年2月7日,曹某向公安机关报警。3月3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后,黄某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曹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并得到了曹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项锐龙轩)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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