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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温州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2014年07月13日 13:06:02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通告〔2014〕4号

  为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扩大全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现就全市实施黄标车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黄标车,是指全市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由环保部门核发的黄色和绿色环保标志。

  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二、限制通行区域

  (一)温州市区及瑞安市:

  瓯江以南,沿甬台温铁路宁波路­大连路福州路高桐公路瑞枫线沿江西路滨江大道上东路开发区大道瑞安大桥连接线滨海大道(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所有道路;江心屿、七都岛、灵昆岛岛内道路。

  (二)乐清市:

  1.雁荡山核心景区公路:松垟村路段到能仁村路段;

  2.市区:宁康东路环城东路公安东路公安西路环城西路人民路长乐路乐西路翡翠路宁康西路千帆路(四环路)胜利路伯乐东路东山路宁康东路围合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三)永嘉县:

  1.瓯北城区:瓯江以北、瓯江三桥路东瓯大道104国道三塘线楠溪江大桥以西(不含上述道路)。

  2.上塘城区:223省道(不含该道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下堡西路。

  在上述范围区域内(不含除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下堡西外的上述道路)限行。

  (四)洞头县:

  灵霓北堤霓屿接口起霓屿街道、元觉街道、北岙街道、东屏街道所有道路。

  (五)文成县:

  伯温路县前街建设路建设东路,在上述范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限行。

  (六)平阳县:

  昆阳镇:环城西路104国道良农路万鳌路昆鳌路104国道,在上述范围区域内限行(不含上述道路)。

  (七)泰顺县:

  泰庆北路泰庆南路云寿路泰寿路泰分路泰景路新城大道城北路东大街广场路人民路—洋心街北大街公园路飞龙路建设路—环城路—飞龙路—景园路—西大街化工路二中路劳动路南外路南大街振兴路,在上述范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限行。

  (八)苍南县:

  灵溪镇:玉苍路公园路塘北路龙渡路,在上述范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限行。

  各地具体限制通行范围以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线)为准。

  三、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7时至22时为限制通行时间。

  四、违法处罚

  对违法本通告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4年810日起开始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7月10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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