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比”考核下的怪文化
程用
六月的最后一天,银行拉存款充规模进入冲刺阶段。“我不是在拉存款,就是在拉存款的路上。”在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考核下,银行人士都在喊“鸭梨山大”。
就在“温州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拉存款”的当口,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缩小分子并扩大分母,显著降低75%的法定存贷比对银行放贷的限制。
此前,75%的法定存贷比已是备受诟病。所谓的存贷比,即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占存款负债的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根据这一理论,商业银行每吸收100元的存款,最多只能发放75元的贷款。目前,在全球主要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包括美国、欧洲等地都没有对存贷比提出明确要求。
因为不能触碰存贷比的红线,在金融竞争日益白热化的趋势下,银行滋生着“拉存款”的怪文化。为了在特殊时点抢存款,高息揽储,这些钱在银行并不留下来,而是应付完考核时点,往往隔夜就转走,这类存款被称为“一夜情”。
去年6月,发生了震动金融市场的“6·20”事件,令银行业记忆犹新,正是“拉存款”怪文化的集中爆发。银行“拉存款”怪文化何以长盛不衰?因为应对“存贷比”考核是银行“拉储”的原因之一。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完全放开,银行缺乏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价格竞争的手段,而客户经理的出现则使银行把员工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进而产生各种“拉存款”乱象。
银监会选择了6月30日这样的一个特殊节点来公布存贷比计算口径调整的消息,也许不仅仅只是种巧合。在存款利率市场化即将到来的之际,松绑“存贷比”势在必行。
总的来看,存贷比考核有其积极作用。一方面抑制了信贷过快扩张,另一方面能保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使它的贷款和存款保持期限匹配,保持支付能力。过去,在存贷比规定出台时,银行资金来源单一,主要是存款渠道,股票融资、同业拆借、回购、各类金融债发行、货币掉期等很多眼下广为流行资金来源和流动性获得方式,要么刚刚起步,要么根本没有出现。
但如今,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居民财富的配置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近年来居民金融资产进一步向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倾斜,逐渐形成银行负债端的金融脱媒。
笔者在想,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对“存贷比”会是另外一种考核。因为银监会领导也表示了,在中长期,银监会还将继续积极推动并配合立法机关修订《商业银行法》。身处这个变革的时代,我们不禁也要问,那些商业银行长期受“存贷比”考核养成的“存款立行”的传统思维,是不是也该到了变的时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