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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股份”一期计划定向增资扩股8万股

2014年06月27日 16:00:30来源:温州都市报字体:

  《温州市瓯飞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和《蓝海股份(瓯飞股)一期募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25日正式下发。

  发行:计划筹集资金8亿元

  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瓯飞经投公司)于2012年7月5日成立,专门承担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建设。瓯飞经投公司的原股东(瓯飞集团、瑞安国投、温州民科、经开国资)为普通发起人,其股份内部比例不变,出资总额为原注册资本金50亿元,分五年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瓯飞经投公司以向社会定向发行“蓝海股份—瓯飞股”的形式来增资扩股,其股东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不参与企业决策。

  “蓝海股份—瓯飞股”一期计划定向增资扩股8万股(每股为人民币1万元),计划筹集资金8亿元,采用货币资金认购股份;认购期限初定为3个月,在募集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择时启动。

  对象:国内企业法人、个人投资者

  “蓝海股份—瓯飞股”增资扩股的对象为依法设立的国内企业法人(公司法人和合伙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自然人)。一般企业股股东认购股份数不得少于1000股,即出资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0股,固定收益率暂定为8.5%。在投资项目实现收益后(暂定为第五年末),由瓯飞经投公司确保按认购价一次性回购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投资满一年后,一般企业股可以通过股权营运中心在企业之间转让,股份性质不变,但不得提前要求退出。

  按照规定,个人投资者(自然人)先投资到投资管理类企业(普通合伙),再由投资管理类企业投资参股到瓯飞经投公司。先由部分自然人组建投资管理类企业(普通合伙)“蓝海股份(瓯飞股)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瓯飞股投资中心),再由瓯飞股投资中心向社会定向增资合伙。个人投资者(自然人)向投资管理类企业(瓯飞股投资中心)认购份额以1股为起点,最高不超过500股——也就是说,自然人的投资门槛最低1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收益:五年期年收益率可能达8%

  温州金改以来,我市已发行三期“幸福股份”。跟“幸福股份”相比,“蓝海股份”在投资期限和收益率上都有所变化。比如方案中个人投资者可选择不同的投资期限(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分别对应不同的固定收益率。为鼓励投资者延长持股时间,增加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稳定性,将税后固定年收益率设定为二年期6.5%、三年期7%、四年期7.5%、五年期8%。而“幸福股份”的投资者,只要满一年就可退出。由于围垦项目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按照筹集方案,“蓝海股份”未满2年不得退出。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股权营运中心转让合伙份额,新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按原合同条款继续执行。刘彩玲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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