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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 杀白上市 冷链配送

7月起主城区施行活禽定点屠宰

2014年06月26日 09:13:43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7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包括鹿城区(藤桥镇除外)、龙湾区、瓯海区(泽雅镇除外)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严禁在农贸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从事活禽经营与屠宰活动。市政府近日发布《温州主城区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交易、屠宰加工环节传播,我市将加强活禽定点屠宰管理和禽肉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形成“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冷链配送”的主城区禽肉产品经营模式。

  农贸市场,只卖冰鲜禽产品

  据悉,此次实施方案中的活禽包括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经过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在主城区范围内停止活禽交易,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区,实行活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制度。

  在禽产品供应方面,该方案提出:主城区活禽定点屠宰厂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其中1个由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运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按照“相对集中、便于检疫”原则,将各选址建设1个活禽定点屠宰厂。活禽定点屠宰厂的设立,须经所在地区级政府同意并取得初审意见后,报市政府认定。同时,支持禽业加工龙头企业、原农贸市场活禽批发(经营)户抱团成立集屠宰、冷藏、配送于一体的冰鲜禽产品物流公司。

  过渡期内,设立临时屠宰厂

  充分考虑到市场交易和市民消费的接受过程,在7月1日方案施行之日起,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由市政府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家禽屠宰企业作为临时活禽定点屠宰厂,承担主城区活禽定点屠宰服务,临时定点屠宰厂的动物检疫工作由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过渡期满后,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活禽定点屠宰厂。

  同时,全面落实活禽屠宰检疫检验监管工作,按照《家禽屠宰检疫规程》有关规定,落实官方兽医对每个活禽定点屠宰厂宰杀的活禽实施屠宰检疫,检疫率要达到100%;对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要监督厂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厂配备肉检员对屠宰后的白条禽进行肉检,合格的加施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出场上市。

  严格准入,市民可放心食用

  为了从源头上保证禽产品的食用安全,该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活禽和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一律不得从事活禽屠宰和经营,市场举办单位必须查验入市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凭证和进货凭证方可上市;农贸市场、超市销售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食堂及烧卤腊味加工厂等单位使用的禽产品,必须是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建立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食堂,要带头采购活禽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禽产品。

  经营转型,消费观念须跟上

  随着活禽定点屠宰管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禽产品经营方式的转型升级。我市将充分发挥活禽定点屠宰厂的辐射功能,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柜、大中型超市和品牌专卖连锁门店等销售网络,向居民提供放心、优质、安全的“杀白”家禽产品;并鼓励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促进活禽以及禽产品流通方式转变;鼓励原活禽批发(经营)户转产转业,从事冷链批发、冷藏、配送等行业;支持农贸市场禽产品经营改造更新经营设备,改变经营范围,转变经营方式。随着禽产品全面覆盖市场,市民们的消费观念也将快步跟上,从传统的“鲜活鸡”消费,转变为“白条鸡”、“冷鲜鸡”的绿色消费,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习惯的变化。记者 张佳玮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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