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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将建特殊关押场所 遏制严重疾病毒犯再犯罪

2014年06月26日 08:51:01来源:人民网字体:

人民网温州6月26日电 几年内,因贩毒10多次被判刑,又屡屡因病监外执行以来。这个发生的在温州的案例,今后也许不再出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温州将建特殊关押场所,治疗和控制滕建标这类因患严重疾病而不能羁押的毒贩。

近期一审被温州中院判处死刑的滕建标,53岁,温州市永嘉县人,因贩卖毒品曾先后12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2年不等,因患尿毒症未收押,分别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监外执行。这12次贩毒被判刑中,其中有10次是在他因病监外执行,又贩毒被判的。

滕建标还纠集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帮助转转毒资,均已被判刑。据了解,永嘉县有两名严重疾病毒品罪犯,是受滕建标发展走上毒品返祖道路的,而且同样是刑罚在身又多次从事毒品犯罪活动。

据温州中院不完全统计,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温州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中,因患严重疾病采取监外执行措施的有10名罪犯,其中有7人再次因毒品犯罪被判刑。

温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于伟介绍,在贩毒高利的诱惑下,艾滋病感染者、残疾人以及癌症、尿毒症患者等特殊群体铤而走险走上贩毒道路,通过贩毒赚来“毒金”用于治病。还有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的毒品罪犯倚仗身体健康因素未被收押,不仅自己再次贩毒,还组织其他家庭成员,发展其他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共同贩毒,形成一定的贩毒网络。

于伟说,针对此种情况,温州中院将加大收监执行力度,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在温州地区建设特殊关押场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毒品罪犯进行治疗和控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看守所、监狱机关的沟通交流,把已判决生效的严重疾病毒品罪犯全部收监执行,避免出现监管上的真空,决不能让重大疾病成为毒品罪犯的护身符。(项锐 汤婧婧)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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