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省保安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由省公安厅主管的自收自支的社会团体。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社团人员的义务;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招聘岗位表》,其中对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时限的要求以报名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6日至7月4 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浙江人才网网络报名。
(三)联 系 人:李晓莹
联系电话:0571-86011963
邮 箱:zjbaoan@126.com
五、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时组织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书及部分岗位资格条件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份一份;
(三)个人简历及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
(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须在市级及以上所辖的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性的考察、考核。
九、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取。被聘用人员与省保安协会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省保安协会及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部门对试用期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考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后,与省保安协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坚持公平、择优录取、规范操作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实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