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养狗场何以有两种执法态度?
□王垚烽
近日晚报报道,因为高考中考的原因,“静音”成了媒体最为关注的话题。但与此同时,从各地的广场舞,到平阳银泰城的夜间施工,再到市区雪山路67弄一处隐藏在居民区内的“养狗场”三更半夜“大合唱”,让人们看到,要想实现“静音”还真不容易。
其实,无论是广场舞噪音还是养狗场扰民,受影响的都不仅仅只是备战高考的学子。比如在雪山路67弄这个样本中我们看到,几乎与“养狗场”挨点边,甚至住在附近的居民都叫苦连天。老人睡不安稳、婴儿啼哭难止,身处这样的环境,说不愤怒是不可能的。但相比噪音本身,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无疑更让人有些绝望。
根据报道,养狗场附近居民曾多次就此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公安、执法、环保都反映了,虽然一些部门的人也来过了,但管了几次,每次都只消停个一两天,便死灰复燃”。对此,相关部门的说法是,他们出勤过好几次了,该说的也都说了,劝也劝了,但除了这些外,根据现行的法律,又不能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只能是劝说。
事实如果真是这样,倒也罢了,可转过天,随着相关报道的见报,有关部门又立马强硬了起来,不仅要求狗的主人限期搬离,而且还搬出一大堆法条。
对于有关部门的补救行动,我当然举双手赞成,但联想到其此前的种种不作为,我还是不禁要问上一句:早干吗去了?换言之,在对待“养狗场”这件事上,有关部门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前后不一的表态和作为,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像居民所投诉的,之前相关部门在相互踢皮球;要么就是迫于舆论压力,有关部门后来在违规越权执法。显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与民众所期望的善治都相距甚远。
前不久,因为不满于小区内“裸露厨房”油烟熏人、油渍遍地,家住梧田街道月乐南苑的居民陈女士把一个足球送到了瓯海区领导的手中。在我看来,雪山路67弄的住户们也不妨给有关部门送只皮球,只是,具体该送给谁呢?更何况,皮球是用来运动的,不是用来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