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事件频发 敲响夏季安全警钟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放假,到河塘、水库、水潭等危险性场所洗澡、玩耍、游泳等现象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溺水身亡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溺水事故不仅使死者家属陷入无尽的悲痛,同时善后处理不当易引发不安定因素,带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危害。
一、夏季溺亡事故频发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龙湾永中派出所辖区就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达10起,其中未满18岁的有4人、外来务工人员6人。
近日,龙湾永中、瑶溪等地又发生溺水死亡事件,为有效遏制事件高发态势,提早做好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6月8日中午,15岁的江西籍男孩张某和几个老乡去龙湾永中天柱寺水库游玩时,由于天气比较炎热,张某不顾水库的警示标志提示,私自下到水库里游泳。不一会悲剧就发生了,张某开始体力不支下沉,另外几个同伴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报警,当民警赶到时张某已溺水死亡。在龙湾务工的张某父母得知噩耗后,痛不欲生。
6月9日下午,两名男子在龙湾瑶溪板障潭溺水身亡。据警方了解,其中一名男子小傅(化名)今年18岁,是重庆人,另一名男子小向(化名)的具体身份尚未确定。据了解,小向是自己跳下水潭,而小傅原本在岸上救小向,后来滑进了水潭。下午4时45分许,两名溺亡男子被打捞上来。据了解,这处水潭最深的地方深约9米。据民警透露,小傅原本是在岸上救小向,后来滑进了水潭。小傅的家属说,他们一家人都在温州务工,小傅来温州有三四年了,在一家鞋厂打工,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二、溺水死亡事件特点
(一)高发时段:集中在中午天气炎热及傍晚晚饭前后;
(二)高发地点:主要是河塘、水库等高危场所;
(三)受害群体:多以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儿童。
三、溺水事故高发原因
(一)夏季气候炎热、水库属危险场所。夏天到了,气温逐渐上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河边及水库等免费场所嬉戏玩耍、游泳作为消暑活动,而水库往往深不见底,表面风平浪静,底下暗流汹涌,人一下去就抽筋,极易发生溺水事故。
(二)溺水者自我防范意识淡薄,缺乏安全保障措施。夏季学生及务工人员喜欢结伴到河边、水库等场所游泳,往往过于自己的水性,不带救生圈、泳圈,一到人稀少的地方便猛扎到水里,从而发生溺水事故;大人疏于孩子进行看管,放任孩子到河边玩耍,孩子一旦落水,身边没有及时救助人员,也是溺水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三)溺水处往往无警示防护。一般的河道及水库均无人员进行管理,无警示标志,无防护设施。
四、安全防范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自防意识。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要提醒广大群众夏季游泳要注意安全。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尤其是民工子弟学校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家长要看管好小孩,切勿让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玩;社区内的游泳馆、浴池场所能够合理收费,确保群众都能游得起、洗得成;企业能够提升务工人员的福利待遇,避免员工外出洗澡或游泳发生意外。
(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高危水域做好警示防护。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危险河塘、水库进行细致地排摸,做好提醒安全防范工作,如设置警示标志,在危险性较高的水域进行拦护处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