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宏同志任温州市瓯海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
朱志胜同志任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学进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晓明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伟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规划编研中心主任,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城乡建设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吟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议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梅杰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卢琴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林宗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职务;
何剑敏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招商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建春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李凯同志任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工程师;
张建敏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诸江同志任温州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瓯海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胡成衡同志兼任的温州市瓯海郭瞿工贸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丁建勇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的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秦毅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令兴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的温州市瓯海区牛山片区整治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智刚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应瞻宇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号文件规定,陈宏、朱学进、张议、潘建春、李凯、诸江等6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