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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龙湾区区长质量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11日 15:44:39来源: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字体:

各有关企业:

  为组织更多的企业参与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的评选,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指导与帮助企业做好区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龙湾区区长质量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领域符合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均可自愿申报;鼓励我区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2)~(7)的基本条件):

  (1)在龙湾区(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在龙湾区(高新区),合法经营3年以上(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下同)。

  (2)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

  (3)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在自主创新能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区内同行业前列。

  (5)近3年在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或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重大投诉。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7)近3年内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并聘有1名(含)以上质量工程师。

  (9)已评上区长质量奖或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并持续有效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预申报要求

  (一)有意向申报2014年龙湾区区长质量奖的企业请填写《2014年龙湾区区长质量奖预申报回执》(电子版),于2014年6月30日前交至区长质量奖评审办(设在区质监局)。

  (二)区长质量奖评审办联系方式(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58号,区质监局410室;联系人:王欣欣;电话:85988006;QQ号:1804060084)。

  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2014年龙湾区区长质量奖预申报回执(详见附件)

 

企业(组织)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

首席质量官

电话/手机

质量管理机构

负责人

电话/手机

传真

企业(组织)成立日期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行业

工商注册号

注册时间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

职工总数

技术人员数

管理人员数

质量管理人员数

质量工程师人数

主要产品(工程、服务)

注册商标

注册时间

国外注册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确认

  时间

是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是□否

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是□否

是否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是□否

是否通过其他认证(注明名称)

□是□否

是否属于限制性行业

□是□否

企业是否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范围

□是□否

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的是否取得相关证照

□是□否

近三年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有□无

近三年有无重大有效投诉/不良记录

□有□无

近三年有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有□无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年份

工业总产值

国税

地税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相关附件下载】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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