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防部门昨公布执法三项刚性纪律规定
记者
吴祖坚黄云峰
温都讯我市消防部门昨天公布创满意消防队伍“十项承诺”和消防执法三项刚性纪律规定。消防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至14个工作日;市、区两级14个消防审批窗口推行无午休、无双休制度,第一时间受理全市项目。
消防执法三项刚性纪律规定
一、凡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参与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的,一律停职检查,并予以党内警告以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凡干部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接受吃请的,一律停职检查,并予以党内警告以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凡干部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作风散漫、冷硬横推、办事拖拉等问题的,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党内警告以上和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消防部门回应市民三大关注
为什么消防行政审批时间这么长?
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审核、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意见。为加快消防行政审批进度,市公安消防局根据项目体量大小,将消防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7~14个工作日。基于建筑物消防安全问题,由于设计、施工单位等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未按图施工,导致报批项目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往往需要多次整改才能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多则数月,少则10多天。业务整改快慢是审批速度的关键,并非消防部门故意拖延。
是否存在故意“设卡”行为?
消防部门:一些设计、施工的项目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在报消防部门审批时,消防部门指出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问题,需要时间整改。消防部门在消防审批、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每一个细节安全把关,容易被市民误解为消防部门故意“设卡”。但也存在着部分消防执法人员作风散漫、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问题。对于这些发现的问题,消防部门将严厉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收取费用?
消防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企事业单位赞助和慰问。在办理过程中有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协助办理手续的,建设单位要安排人参加,尽量不要委托中介和施工单位代办。一些“黄牛客”打着消防审批的旗号,把原本简单的事情弄复杂,把原来简单的消防备案项目硬生生说成消防设计、验收项目,既拖延消防行政审批时间,又给消防部门抹黑。对于这些“黄牛客”代办,消防部门将严厉打击。
“十项承诺”(摘录)
-净化公共消防安全环境
全力推进城中村、居住出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每年开展不少于8次的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
-推进消防行政审批简政放权
市级审批事项缩减50%以上,授予所有县(市、区)消防审批权限。
-提高消防管理服务水平
落实许可审查内容、监督检查内容、行政处罚内容三个“一次到位”。
-强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健全项目审批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推行“消防服务月、周、日”活动等。
-建立消防“阳光执法”机制
严格落实向社会公示执法身份、公布执法流程、公开述职述廉的“三公”制度。
-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
明确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类别,对企业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的行为,以教育规劝、警示告诫、帮助整改为主。修订《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合理设置量罚区间,行政处罚在调查取证阶段一律告知裁罚标准,讲清事实、讲清依据、讲清后果。
-提升灭火救援效能
全年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不少于1200次,对全市所有重点单位、小区、行政村制作灭火救援预案。
-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
全年向社会免费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200万份;指导所有学校、社区和公众聚集场所每年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
-深化清廉消防建设
“全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过错追责,实现执法“零过错”;严格落实中八条等铁规禁令,绝不允许向企业索要赞助、摊派费用、推销物品、指定服务,不接受企业任何慰问费、宴请、馈赠,不借机谋取私利;对业务能力低、群众口碑差、服务不热情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密切和谐警民关系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等。
监督电话:0577-86509699
通讯地址:鹿城区会展路119号
公安消防局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