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出台
招生政策较往年有所改变,新开办2所小学,1所幼儿园2014年我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已启动。近日,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依旧坚持“就近免试免费、分类分期分批”的招生原则,全部学生按施教区就近入学,但具体招生政策较往年有所改变。
据了解,今年我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32个班,807人;小学计划招生154个班,6090人(含新居民子女);初中计划招生82个班,3650人(含新居民子女);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5个班,1800人;职业高中计划招生16个班,800人。
今年,我区新开办了2所小学、1所公办幼儿园。新开办的区第一小学,位于城市中心区瓯海大道以北,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140名学生;区第二外国语小学,位于瓯海大道南面瑶溪生活区内,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个班80名学生;区第十幼儿园,位于行政中心区瓯海大道以北,计划招收小班2个班50名幼儿。由于上述3所新建的学校、幼儿园需进行二次装修,因此下半年暂时借用其他学校场所上课(一小借用外国语小学、二外借用瑶溪一小、十幼借用东方明珠幼儿园)。
那么,今年我区招生对象如何?新居民子女在龙湾就读需具备哪些条件?哪些对象可照顾入学?就上述广大家长朋友关心的招生政策问题,本报咨询了区中招办相关负责人。
■招生对象都有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为2007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初中招生对象为201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新居民子女在龙湾就读需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在龙湾工作的新居民子女可以在龙湾就读:(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和县级教育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持有“e居卡”取得居住证,并且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的;(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龙湾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4)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龙湾区用人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5)在龙湾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哪些对象可照顾入学?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的子女可在我区内照顾入学:(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士、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二)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龙湾区(温州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高层次创业创新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子女。(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四)对龙湾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1.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2.近三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3.当年区级及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五)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六)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30名者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招生报名具体办法?
具体报名办法有:2014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小学报名)、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报名)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到施教区学校报名。2014年6月30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的龙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中招办,电话:86356917。)报名,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报名时间:公办学校分三批进行招生,具体分批情况请查询“龙湾教育局”(www.lwedu.cn/)网站“基础教育”栏中的“中小幼招生”。有关报名的具体问题也可咨询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356917、86358091、86352324,监督电话:86387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