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生活资讯 -> 正文

养老诈骗知多少?投资骗局大揭秘

2022年05月20日 21:31:28来源:

近期

如何保障老人有所养、有所依

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成为了全社会热门话题

国家更是开展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在养老诈骗中

一些不法分子

以投资“养老项目”之名招摇撞骗

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

用高额分红、保本高息

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

诱骗老年人进入投资骗局


快来看看

你身边的老人,有遇到下面这些情况?

点击观看视频


提供虚假养老服务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投资虚假养老项目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销售虚假养老产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虚假宣称“以房养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与中老年人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从而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

虚假代办“养老保险”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则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开展虚假“养老帮扶”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

[编辑: trs接口] 
分享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