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求职招聘 -> 正文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年06月25日 10:18:48来源:龙湾区矛调中心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做事认真负责,肯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综合性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和法律专业、财务专业的优先;

4.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5.年龄在30岁(含)以下(算至报名之日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625-75

2.报名材料:提交《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

3.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7111876@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联系电话:0577-86966251,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人防大楼三楼319办公室。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届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服从本单位统一分配到有关科室。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薪资待遇

按龙湾区人社局、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由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综合科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2021年625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户  籍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  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熟悉专业和特长


简历


资格

初审

意见


填表说明:

1、此表由本人据实填写,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序号和资格初审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



[编辑: trs接口] 
分享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