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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房屋拆迁补偿将推行“房票安置”

2020年10月16日 09:22:52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 (记者 王策 通讯员 荣杰) 日前,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龙湾房屋拆迁补偿将推行“房票安置”。据悉,拆迁户持房票,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安置房,以及规定房票不得买卖、抵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血亲、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更不能转赠非直系亲属使用。

  据介绍,房票自出票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可以跨区使用。拆迁户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支付,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相关奖励;当然,拆迁户逾期未使用房票购房,在房票到期后,可申请以货币形式领取除房票奖励外的货币化安置权益。同时,对使用房票金额购房多余部分,被征收人可以在房票到期时申请领取货币,但购房剩余额度高于房票金额15%的,领取货币部分不得享受相应房票奖励。房票是有利息的。房票自出票之日起至购房之日止,票面金额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指导利率LPR计息。

  之前货币安置或实物安置,会有提前腾空等奖励。那么,选择房票安置是否有货币奖励和购房奖励?据了解,拆迁户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各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计算后,给予货币化安置权益15%以内的奖励;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拆迁户可根据征收项目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再次选择房票安置的权利,安置补偿权益按照各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计算后,给予产权调换安置补偿权益5%以内的奖励。

  此外,选择房票安置的拆迁户,可以在市区范围自主购买政府商定的商品房,并可享受政府商定的价格优惠;选择在征收片区认购政府定价的安置性商品房或其他安置房,套型面积按应安置面积控制。除了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之外,在金融配套政策,对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拆迁户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贷款或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在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者房票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收(补偿)人子女可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被征收拆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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