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关于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问题编号九)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内容:温州市蓝田渔港内存在无应急设施的危废储存罐区,环境风险突出;蓝田渔港附近大量冶炼废渣混合在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当中,直接用于填埋场地。
整改时限:2019年农历年底(2020年1月23日)
整改要求:1、规范销售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2、消除垃圾违规堆放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1、全面完成蓝田渔港危废储罐处置工作,76座油罐已基本妥善处置到位,其中,现场拆解41座,外运处置29座,去功能化油罐6座,并将处置过程中收集的约17吨油渣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2、规范化处置蓝田渔港附近冶炼废渣。委托专业机构对冶炼废渣即铸造固废进行危废鉴定,并同步排查出5处煤渣堆放点,截至2019年10月8日约2500方煤渣已全部清理完毕,其中2.2吨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冶炼废渣已全部由温州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规范化处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0日,共7个日历天。
受理单位: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联系电话:0577-85980282
联系地址:龙湾区人防大楼816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龙湾区(高新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