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合一” 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龙湾新闻网讯(通讯员 林日伟)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建设部门审批效率,龙湾区住建局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浙建〔2019〕9号)要求,于2019年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建设、人防、消防审批事项“多合一”办理。
业主依法应当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出同时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审批事项的“多合一”申请。采用施工图审查“自审备案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至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后,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区住建局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进行形式性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上备注“多合一”审批包含的具体审批事项,不再单独出具其他审批结果。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建设、消防、人防有关审批事项,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一个批件”的模式,实施“多合一”办理,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