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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出新招

遵法学法用法列入加分指标
2018年07月17日 10:18:31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记者 夏秋冬) 在龙湾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群体可通过参与学法用法活动获取相应的积分,日前,《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出台,首次将新居民遵法学法用法情况列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中的加分指标,这项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在《龙湾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文件中,就将新居民列为重点普法对象,要求切实加强新居民学法用法工作。而在此次新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这项要求被真正落到实处。从细化的指标来看,新居民参加法治类讲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区级部门采纳、参加节目演出、参加新居民授课等情况都可以被纳入加分项目,达到一定分值后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记者在该区新居民局了解到,除将新居民学法用法纳入加分项目外,新的《实施细则》也从多方面入手,最大程度提升新居民满意度。在积分申请方面,新《实施细则》遵循“最多跑一次”原则,推行龙湾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居民积分及材料信息进行电子化、集约化管理,实行“网上申请”“部门联审”“查询积分”和“线上告知”等,通过推进数据共享、信息互认,实现积分申请“一窗办”“简化办”;同时,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管理部门,提出积分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积分申请,实现积分申请“委托办”。在做好积分惠民服务方面,新《实施办法》逐步扩大了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要求相关公共资源部门需要为新居民提供随行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就业扶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公共资源服务,以新居民积分为突破口,梯度实现新居民同城待遇。同时,新《实施办法》根据时代所需,在基础分方面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减少了计划生育、预防保健、登记管理;在加分指标方面增加了在本区捐献直系亲属遗体(器官、角膜等)和参加志愿服务,投资纳税条款将个人投资加分修改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加分,在参政议政方面也增加了街道党员代表、议政会成员等加分项。

[编辑: 孙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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