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朱智英等免职的通知
2018年03月28日 08:47:52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政干〔2018〕16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朱智英的温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何钢的温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江海滨的温州市农业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高金纯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周余强的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