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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朱智英等免职的通知

2018年03月28日 08:47:52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政干〔2018〕16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朱智英的温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何钢的温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江海滨的温州市农业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高金纯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周余强的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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