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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谢作幸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8年03月02日 09:56:17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政干〔2018〕11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谢作幸任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许道火任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瑞安塘下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长级)职务;

董煜龙任温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方文任温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骆舟任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副调研员,免去其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刘贤平任温州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朱明阳任温州市百丈漈-飞云湖风景旅游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柳伟的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章剑青的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胜海的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瑞标的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叶刚的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周胜荣的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温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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