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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探索逮捕公开审查机制

2018年01月15日 10:32:36来源:温州日报

  温州日报讯“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们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对被害人黄某的人身安全、名誉权造成威胁,建议检察机关予以逮捕……”这一幕,发生在近日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议上。

  此次公开审查的是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与被害人黄某原系情人关系,后黄某不想再跟王某维持情人关系,王某心有不甘就向黄某索要1.5万元补偿费。黄某不同意,王某便以将其裸照张贴在其工作单位附近、发送水果刀照片等方式威胁,后携带水果刀继续威胁黄某并向其索要1.5万元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会上,该院检察人员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参与公开听证,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展开讨论。在听取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阐述和介绍后,三名人民监督员讨论并形成了建议逮捕的参考性意见。最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开审查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探索逮捕公开审查机制,是该院侦查监督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的一次生动实践。2016年5月,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推进审查逮捕公开审查试点单位。为扎实推进这项试点工作,该院制定出台《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办法》,对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案件范围、公开审查的具体流程加以明确和规范。截至2017年11月,该院共组织公开听证20余次,选取审查逮捕案件60人,罪名涉及盗窃、故意伤害、抢夺、污染环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

  据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季长伟介绍,适用公开审查机制的案件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存在社会危险性争议的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和闭门审查的工作方式,通过侦查人员、辩护人、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争议点的碰撞,达到案件事实越辩越明的效果,消除审查逮捕过程的神秘感的同时,也降低了案件分歧程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温州市路易斯酒店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建华感触颇深:“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参与公开审查后,我对检察机关的批捕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正性和说理性。虽然我们不是一支专业的法律队伍,但我们会考虑更多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因素,就像国外的陪审团一样。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值得肯定,这才是看得见的司法公正。”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缪眎眎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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