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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7年11月21日 15:34:17来源:浙江人才网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创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高校。因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作风严谨,身心健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4.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5.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策划能力、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

  6.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形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2.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E-mail至:qjxyzzrsb@163.com。报名相关材料如下:①个人简历(下载附件中的空白简历填写);②相关证书及证明扫描件。(注: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写明“2017年11月辅导员应聘+姓名”)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审查和初选时间: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和初选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为方便外地应聘人员,便于提早做好考试行程安排,外地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审查和初选情况。

  (三)笔试和面试安排
时间定于12月初,请应聘者安排好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四)公示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钱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部(教师工作部)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后,学院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将统一安排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时间为3个月左右,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考核通过后,学院与聘任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分配相关工作,通知后一周内未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则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在工作一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解除聘用关系: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

  (三)新聘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四、联系方式

  人事部(教师工作部):付老师 电话:0571-28865860

  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2017年11月15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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