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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09月20日 19:59:00来源: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温政办〔2015〕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及国有企业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国企员工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2017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公司的一个岗位。
  5.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4)规定执行。
  6.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计划有关报考人员或不开考,对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7.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17年9月20日。
  8.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均在中国龙湾(http://www.longwan.gov.cn/)、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wqhr.com)网上公布,不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一)所有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除温州市龙湾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的设计师2和制作师岗位采取笔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外,其余招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或技能测试):笔试后,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面试(或技能测试),如遇最后1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或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中国龙湾(http://www.longwan.gov.cn/)、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wqhr.com)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地区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国资办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85600902
  附件 1.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7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下载】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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