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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7年09月13日 12:13:36来源:浙江人才网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各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综合文字
管理岗位
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6日后出生)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闻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法  务
管理岗位
法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报名时已取得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关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在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 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3日前可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gsj.zj.gov.cn,政务公开/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纪委,0571-8976725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咨询电话:0571-89767182(刘先生)。
2017年9月6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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