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下属子公司招聘(国企)
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下属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共有3家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分别是: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浙江经贸信息传媒有限公司、浙江中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93年1月,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主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主管部门职能转移、研究咨询和推广培训等服务工作。
浙江经贸信息传媒有限公司是由省经信委主管,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出资、主办的国有传媒公司,负责《经贸实践》等杂志的运营工作,负责“浙江经信”微信公众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公司运营的各媒体是浙江经信系统的宣传窗口,是浙江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权威宣传平台。
浙江中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输送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电子计算机控制设备。中坚机电在杭州三墩路与长江路口拥有13亩工业用地,建有四层6600平方米工业厂房。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需求学历 |
需求专业 |
年龄要求及工作经验 |
需求职称 |
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 |
课题业务人员 |
2 |
博士学历,211或985院校优先。 |
产业经济、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能源或者环境相关专业优先。 |
1.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有规划编制、项目申报类工作经历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者为佳;3. 能够胜任一般研究课题的基础性工作,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技术指导和决策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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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 |
2 |
高等院校硕士(含)以上学历。 |
财务、经济、审计等相关专业。 |
1.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从事财务、审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3.熟练掌握各种财政、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决策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
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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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信息传媒有限公司(经贸实践杂志社) |
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
1 |
硕士(含)及以上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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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5周岁;2.五年以上传媒行业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 3.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
拥有出版高级职称者优先。 |
平面媒体采编人员 |
3 |
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 |
新闻、中文及经济学专业优先。 |
1.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3.有相关媒体从业经历,有经贸理论基础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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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采编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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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能熟练操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发布;3.具有新媒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完成摄像、摄影、美工等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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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园区管理人员 |
1 |
大专(含)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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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有厂房出租及管理等园区管理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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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 - 4月2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完整填写附件中的应聘报名表,将报名表与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的扫描件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公开招聘报考单位 +岗位+姓名”);
招聘邮箱:jczxhr@163.com
联系人:孟女士
咨询电话:0571-88228280(8:30-11:30,14:00-16:30;双休日除外)
四、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单位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应聘对象提供相关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时应聘对象应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部分岗位如有需要增加笔试)
通过结构化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部分岗位如有需要增加笔试环节,将提前电话通知应聘者。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从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通过试用期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应聘报名表